国家天文台·贵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有关问题
根据《国家天文台与贵州大学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条款,中科院国家天文台和贵州大学将在天体物理、天文技术方法及FAST相关技术 —— 电子、通讯、计算机、控制与测量、机电 、自动化等专业方向联合培养研究生。有关情况如下:
1.
选拔程序:联合培养研究生从贵州大学已经录取的学生中每年选拔3-5名硕士研究生与国家天文台联合培养。每年根据FAST工程各子系统人才需求,由贵州大学各相关学院推荐,不限于贵州大学本校推荐免试录取的学生。一般从每年9月开始受理推荐和申请
:每年9月中旬由国家天文台在贵州大学举行招生推介活动,发布下一年度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向申请人介绍入学注意事项,住宿、奖助学金标准、学习要求、培养方案、学籍管理等内容。适当时候国家天文台组织面试、录取。
3.
实行双导师或由贵州大学聘请兼职导师进行培养,研究生到国家天文台学习并完成与论文相关的实验,学生可以在北京或贵阳进行论文撰写。贵州大学负责其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相关事宜。 8. 住宿: 选送到国家天文台来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天文台负责。一般第一年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校区)统一完成课程学习。
9. 培养环节: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检查、三助环节、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学位论文答辩等)由国家天文台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要求组织实施和考核并按时完成,每年按期报贵州大学备案。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国家天文台学习期间发表的第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署名为贵州大学,第二篇论文则可以署名国家天文台。学生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前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国家天文台·贵州大学天文联合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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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9月1日起实行新的奖助学金标准: 中科院国家天文台贵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详细情况参看文件《中科院国家天文台·贵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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